「坐捷運或公車讓座給老人家,本來覺得自己很有愛心,可是現在因為博愛座的顏色跟一般座位不一樣,如果坐下來,別人會投以異樣眼光,加上一直宣導要有讓座行為,讓座變成一種壓力,就開始懷疑自己的讓座行為倒底是不是出於愛心,還是是為了避免社會壓力?」
今天上高等社心的課,討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理論。
理論認為內在動機是因為行為是出於個人的自由選擇,而從事這種行為會讓自己覺得有趣、愉快有幸福感。
但是外在動機會削弱內在動機,而讓自己在從事外在動機的行為時,較不快樂。外在動機就像是賞罰之類的機制,或是為了達到外在目的,而非內在自發性的動機。
「所以連讓座的內在動機都有可能因為外在壓力而被削弱?」老師開始覺得匪夷所思,怎麼會有這種現象?
「當你坐了博愛座,被別人說:你可以坐博愛座嗎?只要一次之後,就算博愛座是空的,也不會再去坐。」一個學妹說了自己的經驗。
「而且啊!當你坐在博愛座上,就會有很多人投來異樣的眼光,會覺得位子有刺,坐不住!」一個學弟補充自己的感覺。
「你們難道不會覺得你先坐博愛座是為了等一下可以讓給有需要的人坐嗎?確保這個位子是可以讓出來的?」老師還是很疑惑怎麼大家會這樣想。
「不會啊!因為不一定會真的有需要的人上車,但是先坐下來之後,要承受眾人的眼光,很殺!」一個學妹回答老師的問題。
「那如果你們要讓坐在博愛座上的人讓座,會怎麼做?會直接去講嗎?」老師提出問題。
「只要眼睛一直看著那個人就好了啊!他就會站起來!」一個學弟說了大家常用的方法。
「原來我們這個社會大家要承受這麼大的社會壓力,連眼光都可以殺人!」老師講了他的感想。
這真是的有趣的現象啊!原來連讓座都有這麼多的心理歷程~~
可是如果你可以堅持自己的初衷,認為自己就算先坐博愛座,但是看到有需要的人一定會讓座,何必管眾人眼光呢?因為眾人並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會讓座,就先假設不可以坐在博愛座上,以免之後不讓座給需要的人。但是有多少人可以不管眾人的眼光呢?
這也是我們社會常見的文化,嫌疑犯就是有罪,法律是要找證據證明他是清白的;西方文化卻先認定嫌疑犯無罪,法律則是要找出其犯罪的證據。這也是為什麼只要有八卦,大家就認為一定是真的。
身處這個高度社會壓力、人際壓力的環境之下,我還是希望自己可以保持自己的初衷,對於眾人的眼光,我解讀成他們因為不瞭解,所以會誤解,那麼,我還是可以不被外在動機削弱我的內在動機,一樣可以追求我自己快樂與幸福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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